6月3日,中国经济网记者从湖北省科技厅组织召开的“科技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专项行动”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规模达到699万人,湖北普遍高等学校毕业生计划达到40余万人,严峻的就业形势使得大学生就业问题成为近期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
为了促进湖北大学生创业就业,省科技厅启动了“科技促进大学生创业人就业”专项行动。湖北省政协副主席、省科技厅厅长郭跃进介绍说,湖北省是科教资源大省,在校大学生数量全国第一,促进大学生就业尤其是在本省就业,不仅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改善民生意义重大,而且对培育湖北投资软环境和创新创业氛围,确立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和湖北“创新型省份”形象意义重大。
郭跃进表示,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科技部门理应有所作为。科技部门的工作对象和工作内容决定了它自身是聚集科技人才资源的重要平台,是吸引科技人才资源向企业“一线”聚集的重要纽带。因此,科技部门在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中具有较大的工作空间。
据介绍,科技部门在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方面已然具备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和服务阵地。全国第一家科技企业孵化器“武汉东湖创业服务中心”于1987年在东湖开发区诞生,通过提供研发、生产、办公等设施,以及系统的培训、融资和政策、法律等方面的支持,大大提高了大学生创业企业的成活率和成功率,已经成为推动大学生自主创业的主阵地。
目前,我省已拥有各类孵化器200多家,省级以上孵化器49家,包括大学生创业企业在内的入孵科技企业近4千家,创造就业岗位6万8千多个,吸纳就业人员12万人以上。
记者了解到,应当前就业形势的需要,省科技厅于5月31日专门下发了《科技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专项行动方案》(鄂科技通[2013]42号文),就科技促进大学生创业就业工作作出了专门部署,提出了通过“计划项目牵引、创新平台承载、孵化服务培育、创业投资引导”,促进万名以上大学生就业。该项专项活动主要出台了八条举措,覆盖了扶持大学生科技创业的诸多方面:
以科技项目吸纳大学生就业。鼓励承担国家和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录用应届大学毕业生和设立科技见习专门岗位,将吸纳应届大学生就业作为省级科技计划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在项目执行期内,允许新录用的大学毕业生和在科技见习岗位上见习的大学生,其劳务性费用和有关社会保险费补助可按规定从项目经费中列支。
以科技创新平台承载大学生就业。省级科技计划支持的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包括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生产力中心、技术转移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设立应届大学毕业生科技见习岗位,见习岗位原则不少于2人,在科技创新平台专项计划中按一定标准予以经费补助。
每年设立500万元的“湖北省大学生科技创业专项”,促进大学生创业。重点支持从事软件与互联网行业的大学生创业项目。
在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中安排1000万的资金专门扶持初创期小企业,资助科技型中小企业转化大学生的创新成果。
支持大学生到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对大学生初创企业提供“零房租”,省科技厅将按照每月10元/㎡补贴;孵化器每新增1家大学生初创企业,省科技厅补助孵化器1万元。毕业后三年内通过孵化器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均可享受此福利。
办好“东湖创新创业俱乐部”,加大大学生创业导师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千名大学生创业”培训活动,提升大学生创业就业能力。
支持省属院校建设省级大学科技园,促进高校毕业生就近就地创业就业。将省级大学科技园创建工作,作为培育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重要内容,重点支持省属大专院校与当地政府合作建设大学科技园,吸纳大学生就近就地开展创新创业实践。
积极拓展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支撑大学生创业。设立面向大学生创业的“科技天使投资基金”,建立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科技贷款担保体系,以及推动政府、社会资源和金融机构已有的创业投资平台,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撑。
除此之外,早在5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新的政策首先体现在“就业帮扶”上,从今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而且要求承担对口支援任务的地区将受援民族地区高校毕业生纳入本地就业扶持政策范围。
通知还对创业培训的补贴期限进行了调整,将在校高校毕业生享受补贴的开始时间从目前的毕业当年1月1日提前到毕业前一年7月1日。为了加强和改进对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通知还提出:允许将高校开展的校园招聘活动纳入公共就业服务大型专项活动项目给予适当支持。
今年初,湖北省政府承诺的十件实事中,第一件就是就业。目标是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5万人,而截至四月底,全省城镇新增就业28.99万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44.6%,新增发放小额担保贷款8.07亿元,扶持8682人成功创业,带动2.28万人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