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女士和股东们这些股改限售股到底何时才能解禁呢?上述湖南创投股东代表对记者表示:“按照深交所的计算方式,从公司复牌交易首日开始计算,这些股份要到2015年10月才能全部解禁,限售期长达8年。
解禁时间出现分歧
华数传媒股改股东与深交所的分歧在于,如何认定股改股东限售期计算起始日期。
据华数传媒2007年2月8日公示的股改实施公告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证监会2005年发布的《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七条规定:改革后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份的出售,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在郭女士看来,股改限售流通股之法定禁售期应该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起算,华数传媒的股改股东们也认定,其限售期应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即2007年2月13日开始计算。
这表明,华数传媒的股改限售股应分别于2008年2月13日、2009年2月13日和2010年2月13日上市流通,但由于当时处于暂停交易期间,并未实际上市流通。“这样推算,2012年10月19日公司一复牌上市,我们提出解禁的要求是符合法律规定的。”郭女士表示。
但深交所认为股改股东限售期应从华数传媒复牌上市的2012年10月19日开始算。据华数传媒股改股东透露,深交所的做法基于其内部指导性意见。
早在2008年11月前,深交所已就暂停上市公司股改的特殊情形进行了约定,形成了没有公示的内部指导性意见(但未予以公示),要求这类公司在股改方案中承诺解禁计算起始日为“公司恢复上市交易之日”
照此规定,华数传媒股改限售股东的限售期要延长至2015年,限售时间最长者将达8年。
“深交所内部指导意见效力难道高于证监会颁布的股改管理办法?”前述湖南股东代表表示,华数传媒是在2007年完成的股改,在深交所内部指导意见前,不应该要求以后出台的办法去约束之前已完成股改的公司。
看得出,深交所的起算日规定与证监会“以股改实施日为禁售期起算日”的规定存在冲突。那么应该以谁的规定为准呢?一名深圳的律师对记者表示,从理论上看,深交所是证监会的授权机构,它的规定和制度不应该与证监会相关制度和规定相冲突。
由于华数传媒大股东华数集团是股改后因资产重组才进入,为重组限售股,和此次股改限售股解禁申请并无利益关系,因此对此次事件未进行公开表态。华数传媒董秘查勇目前对媒体表示:“不便对其他股东的做法发表评论,公司会遵照深交所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