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面对已经拥有1.67亿老人(他们中有一半人在孤守空巢)的中国,老年人的心理健康和身体健康问题会成为影响国家和谐稳定的大问题,但轻轻松松一纸法令,就能解决这个问题了吗?不知道那些“有能力”的人有没有想过问题的根源。
现在这帮忙碌在城市里的冷漠工蚁们究竟是谁制造的呢?那些“漂一族”“蚁族”“蜗居族”……这些个“少数”“民族”又是谁制造的呢?是不是“中国制造”?难道看到这些“民族”们在忙碌冷漠的城市中求生存,老人的心里就会好受吗?
如果说百姓们无法常回家看看,那么是不是仅仅只有当事人有罪?我不想在这里谈太多的时政话题,明眼人心里都有数,切以为这还真不只是老百姓的道德出了问题,里面还有更大的玄机。还是放慢我们脚步,别去执着那些用山寨货“中国制造”和泡沫房子创造出来的可笑GDP了。
那些“有能力”的人,请多关心关心民生民情吧,搞好我们的教育、搞好我们的科技……国家富强了才会给人民带来更好的福利。如果我们有一个让人自豪的祖国,如果我们是一个文明高尚的民族,那么又何须去立“常回家看看”这样可笑的道德软法律呢?
中国有句成语叫做“衣锦还乡”,如果人们都能很快乐地工作,并有一个富足的生活,那么应该都会非常想“回家看看”的。不过话说回来,即便真是公务繁忙、身心疲累,也切不可忘记父母的养育之恩啊。十月怀胎、生养艰辛……这些换来的是他们脸上的沟壑纵横和期盼孩子们归期的迫切心愿,伴随他们的只有终年里孤苦伶仃的时光。
当人们每次见到自己的父母时,不会觉得他们又老了一些吗?我想,大多数父母并不是想从孩子手上拿到多少养老钱,或者一定要孩子拼死拼活去得到什么社会地位。他们更多的会是祈求远行的孩子健康平安,或许就是看上孩子一眼也能让他们安心。一年见三次,还能见上100次父母吗?
对不对?不能看父母!公司同罪? 公司不给放假,不给请假,该当何罪?有条件的话还是“常回家看看”吧,毕竟法律可以幼稚,但咱们不能呀。本文转自 西部网(www.duohaod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