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河南商丘学院一份布告在网上流传,布告称该校男生郭某“强行”向异性表白,严重扰乱校园秩序,校方依据相关规定给予郭某开除学籍处分。“学生处老师对该学生劝阻教育时,该生拒绝并报110"诬告"劝阻人员。”“学校曾请郭某家长来校配合教育,郭某破口大骂并欲殴打在场老师,再次拒绝教育,其行为及其恶劣。”而该校一学生介绍,公开表白的男生手里拿着一束玫瑰花,并没有过激的举动。(11月11日《海峡都市报》)
表白背后缺失责任感
透过这一事件,我们可以看到当下一些大学生的多重责任感缺失。
其一,对表白对象的责任感缺失。公共场所公开表白,如果对方无意,表白者营造的大环境、大场面,是对被表白者的情感与道德绑架。
其二,对家长缺少责任感。大学生一般都需要家长提供金钱支助,拿着家长的钱,去做奢侈的表白,对不起父母的血汗钱。
其三,对学校秩序缺少责任感。学生遵守学校纪律,天经地义,学生表白权理应让位于纪律。一些大学生却不这么想,而是随心所欲,想点多少蜡烛就点多少,想放烟花就放烟花,怎么有轰动效应怎么表白,这是对学校的不负责任。
其四,对自己缺少责任感。大学生当以学业为主,为表白、恋爱等影响学业,不是负责的态度。此外,表白不考虑影响和后果,结果引发大火、被开除等,大学生活半路夭折,人生之路就此改变,这难道是对自己负责任的表现吗?刘鹏
开除权力不能被滥用
对于“男生强行表白被开除”一事,到底是因为学校“法海不懂爱”,还是因为学生行为太过恶劣,仍然需要一个真相。一方面,让当事人及在场证人说话,天塌不下来;另一方面,学校若想更进一步证明自己的权威性,可以考虑公开录像以自证清白。不然,此事难免陷入“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尴尬境地,也会有损学校的形象。
不管真相如何,学校不是教导学生,而是动辄祭出“开除学籍”的利刃,多少有点推卸责任的嫌疑。虽然大学有开除学生的权力,但这种权力不能被滥用,毕竟,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教导“不合格的坏学生”也是其应尽的职责与义务。即便这名男生如学校布告所言,有谩骂甚至意图殴打在场老师的冲动,学校也可以宽容一些、大度一些,可以进行批评教育,但不应直接开除,而应给其“第二次机会”。如果教育工作者都没有足够的耐心,那教育何谈未来呢?龙敏飞
禁止学生恋爱不人道
接受采访的学生透露了一个细节:学校规定男女同学可正常交往,但禁止谈恋爱,且男女同学独处时间不宜过长。这就能解释为何郭某的表白会遭到全校性围观。
围观并非止于好奇心的驱使。“在其他学校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我们学校就不行,大家都在给他加油。”换言之,围观的同学是在有意无意地参与一场针对“禁止恋爱”校规的反抗行动—给郭某加油,就是对校规投反对票。
明晰此点也就不难理解,在众人围观与加油声下,郭某的行动可能不再止于单纯的表白,更暗含对于不合理校规的挑战意味,于是,郭某面对校方的劝阻,很可能激发一种逆反心理,双方发生一些不快甚至是过激行为。据此而言,表白哪怕当真异变为“扰乱秩序”,不近人情的校规也难辞其咎。
在一个开放的时代,本应更为开放、自由的高校校园却仍在“禁止恋爱”,这无论如何都是荒诞与不人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