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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殿霞遗产协议 要求爱女35岁后才能用

时间:2015-1-5 16:39:21 作者:不详 来源:网络 点击:

  核心提示:据台湾“东森新闻”消息,香港艺人郑欣宜是郑少秋和“肥肥”沈殿霞的女儿,2008年妈妈去世之后,外界一直以为她接收母亲6000万(港币,下同)的遗产,摇身变成“小富婆”。...

  据台湾“东森新闻”消息,香港艺人郑欣宜是郑少秋和“肥肥”沈殿霞的女儿,2008年妈妈去世之后,外界一直以为她接收母亲6000万(港币,下同)的遗产,摇身变成“小富婆”。事实上,郑欣宜被规定要35岁以后才可以动用该笔遗产,在那之前每个月都只能从中提领2万元当作生活费。

  27岁的郑欣宜痛失母爱已经6年,爸爸郑少秋又经常外出,父女俩的相处时间有限。她坦言这6年以来,除了时常自己面对孤单以外,还渐渐学会理财,就算生活再怎么困难,也不曾求助于父亲,并透露最惨时户头只剩26元。

  虽然她每个月有2万的生活费,但在物价非常高的香港完全不够用,日子因此过得非常艰困,常常到月底就没钱可用,直到2014年4月加盟新公司后,工作量增加,收入也较稳定了。

  据悉,沈殿霞去世之前曾和郑欣宜在律师的见证下订立约定,因为担心女儿会乱花钱,所以要求爱女于35岁以后才能动用6000万元的遗产,并叮咛“要做个有用的人,要去工作,不可以偷懒!”而她过世之后,女儿变得懂事许多,也学会好好照顾自己。

    原文链接http://www.chinafeidian.com/a/2015-1-5/957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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