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16时许,大连一名女子驾驶一辆白色奥迪轿车停在甘井子区七胜路华西小区公交车站,下车后与简易摊位卖水果的母女发生争执。之后,女子打电话叫来两名男子,并指使其中一名男子开动奥迪车撞击水果摊位。女子在现场叫嚣“局里没有不认识我的,一会儿让你跪下。”
记者随后联系了报料网友,该报料人透露,就在当事人被警察带走后,17时30分许,又有几名男子来到水果摊,挥起摊位上的草莓箱,砸中水果摊年轻女子的父亲。老人随即被送往医院救治。
卖水果的母亲告诉记者:“当时我和女儿刚把水果摊支好,驾驶奥迪车的女子就来到摊位前,不让我们摆摊。”母亲回忆,随后该女子叫来几名男子,其中一人驾驶奥迪撞向水果摊。警察赶到后将自己的女儿和对方男子带到派出所。
最近女司机火了,别车引暴打的女司机还躺在医院里,又出现了指使人开车撞水果摊的奥迪女司机。二者之间貌似没有关联,但其任性的本质都是对法律的践踏和亵渎。
奥迪女司机与局里的执法者之间是否存在金钱与权利的勾兑我们姑且不论。单说作为摆摊设点卖水果的母女,她们毕竟是弱势群体,驾驶豪车撞水果摊未了,还指使人再次进行打击报复,奥迪女司机在道义上就不可如此任性,就应该受到道德层面的谴责。从法律角度来说,母女是否能够在公交车站摆摊,奥迪女司机说了不算,不管其与局里人有多熟,也代替不了局里人执法,其只有劝阻的义务,而没有执法的权利。退一步讲,即使是执法者也没有肆意危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权利。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女司机此举暴露出了其头脑中的法制意识淡薄的一面,她将自己物质财富的丰饶和“局里没有不认识我”的任性异化为了对其他民众实行“专治”的工具,当作了自己违法、胡作非为的“保护伞”、“挡箭牌”,这是对法律的亵渎,也是对普通民众利益的践踏。
依法治国无法外之地,叫嚣“局里没有不认识我”的女司机得到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的处理,是维护群众利益的需要,更是捍卫法律尊严的必然选择,以此让其牢记法律法规大于一切,任何人都不得超越法律的约束,始终记住“多行不义必自毙”,任何违法行为,都将受到严惩。